今天是: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五五”普法五年规划

作者 : 来源 :组织人事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10-11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普法教育工作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干部教育方针,坚持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促进我校三个文明建设依法有序进行,依据中国共产党党校条例,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要站在新时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教育法、教师法、行政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物权法等教育法规为主要内容,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和手段,力求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不断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加大监督力度,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法教育工作,要务实、适应广大教职员工的法律需要;要转变旧观念、树立新意识;要拓展思路、增加新载体。要积极行动起来,一切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作思路,

        努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为开创党校干部教育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二、总体目标

        1、将教育教学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把以德立校和依法治校结合起来,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3、建立健全完善的监督机制和行为规范的管理体系,让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法制建设。

        4、拓宽法制教育途径,教育广大教职员工和其他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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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实施步骤 

        将五年规划确定的目标按年度进行分解,并根据具体实际,结合校党委中心工作,确定普法的重点工作,按照动员、实施、总结等步骤,层层推进,抓好落实。

        第一阶段,2006年9月—2006年12月  “五五”普法宣传动员阶段。

        本阶段普法工作要在认真总结“四五”普法典型经验和积极做法的基础上,大量印制普法宣传资料,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前提和依托的法律制度、以社会主义道德为合理性基础的法律规范体系等宣传力度,做到对核心法制理念人人皆知,进一步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健全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2007年1月—2009年1月   “五五”普法全面深入开展阶段。

        本阶段普法工作要全面完成以下任务:

        1、加强领导,落实机构。要认真学习相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增强法制观念,努力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及学校管理中涉及的其他法律知识,从而能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法规,指导学校实际工作,管理各项事务,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把依法治校工作列入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年初专题研究法制教育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学校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学习、培训、购置图书、搞好宣传,开展各种法制教育活动,定期进行检查、总结。保证国家教育方向和教育目的、培养目标的实现。

        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教育法》、《教师法》和相关法律,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中继续开展“敬业奉献、勤业爱岗、精业钻研、创业开拓”四种精神为重点的师德建设工程,要求广大教师在学、比、赶、促(学理论、比奉献、赶超先进、促进发展)活动中,模范履行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教师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把法制教育纳入广大教师的必修课,使教师具备一定的法律学科知识和较高的法律素质,正确处理育人与正己的关系,自觉修身养性,淡泊名利,洁身自好,增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社会使命感和责任感,把育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广泛开展创文明校园、文明言行的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先进典型,在全校形成学先进、树新风、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良好风气。同时,加强对法律课教师的培训、辅导等多种方式,培养出一批了解法律基础知识的学校法制宣传员。各学科教师要结合教学内容,有针对性的教育学员、学生,把法律知识和做人的道理融入教学之中,把育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全过程。

        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和管理。要依照教师法的有关规定,参照教师职业道德归案等要求,重新审查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岗位目标,规定职责范围,确定奖惩办法,在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同时,对教师履行职责和义务的情况进行考核,从“德、能、勤、绩”诸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对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教职工,依法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中不负责任、利用学员、学生及其家长之便为自己谋私利、办私事或索要、收受礼金、礼物,严重影响教学秩序及由于工作不负责任对学生造成伤害或出现重大事故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的,要依照法纪及时给予处理。同时,学校要依法努力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工作条件,支持鼓励教师从事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对在普法工作中成效显著的教师,在年终考核、职务晋升、评优选先方面给于优先考虑;对工作敷衍塞责、认识不高、认为普法工作可有可无,造成工作实效不高、普法宣传学习不到位的领导或教师,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3、加强法制教育。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广泛深入地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制教育作为学生的必修课,列入课程、排入课表。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坚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学习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制讲座、组织参观、开展法律咨询、知识竞赛、征文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努力培育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团队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引导学生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质,学会做人、学会生存、学会学习、学会合作。

        加强对学生日常行为的教育和管理。按照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社会公德、行为规范和校纪校风等教育。通过抓典型、学先进等活动,促使学生逐步养成文明的举止行为和习惯。注意培养学生的自我教育能力,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活动,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把学生学法和遵纪守法情况,纳入文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4、广泛深入地开展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立长期固定的法制宣传园地,各班黑板报开辟专栏,校园内在师生可视的范围内增设法制教育的名言警句。校园广播站、、校报定期宣传法制文章,使各项教育法规入心入脑,人人明白,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提高教职员工依法办事的能力,增强广大师生的知法、守法意识,为依法治校创造良好的环境。

        5、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标准,健全各项教学管理规范,按照州委组织部、教育行政部门的课程方案、学科和计划组织教学,保证素质教育的实施。

        6、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依法规范经费的筹措和使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和变动收费标准,定期审计和公开学校的财务收支,坚决杜绝乱收费的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7、健立健全各项制度,依法规范办学行为。

        (1)加强学校常规制度建设。学校要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则,依照我校在教学和管理方面的实际情况,充分完善人事制度、教师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后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卫生工作和校风校貌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已制订的各项工作制度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学法、知法、守法考评办法,做到责、权、利明确,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2)建立健全学校议事决策制度。学校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制订对重大事项决定和处理的“法定程序”和“决策方式”,克服“个人说了算”,以权代法的弊端。

        (3)逐步建立学校内部简易纠纷调解制度。学校对教职员工之间存在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节,依法处理。

        (4)建立校务公开制度,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及时公布学校改革与发展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招生、收费,以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时通报,坚持公示,定期公开,接受监督,促进依法治校工作。

        (5)建立和完善教职工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8、依法保护学生的一切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舒适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护学生身心健康。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歧视有缺陷、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披露学生个人隐私,不得隐慝、毁弃学生信件。

        9、要依法维护学校的一切合法权益。维护好校园建筑、周边林带、教学设备和其他财产,当学校财产受到侵害、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受到干扰、师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校要协同有关部门努力进行维护。

        10、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新活动,强化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严禁一切封建迷信和其他有害于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及物品传入校园。通过开展各种有益活动,丰富师生的课余生活。

        11、严格门卫、宿舍管理、校园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领导责任制。学校要加大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优化育人环境,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安联防工作,严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2009年2月—2010年12月   “五五”普法工作经验总结阶段。

        本阶段普法工作要深入总结”五五”普法工作的典型经验,要出成果,对教师学法用法的情感触动等形成相关论文,且要发表。教师要全面迎接“五五”普法及部门重点法律知识的考评工作,对五年来学到的法律知识、形成的法律素养做一个较为全面的考察,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水平的提高做一个全面考察,对学校依法治理情况做一个全面考察。并积极寻求适合我校实际的法制教育新方法、新途径、新措施,总结梳理后形成长效机制,使普法学习、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长期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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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落实措施

        1、积极成立学校“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家祥

        副组长:苏  明 游启道

        成  员:胡小月 王亚军 李国云 思西宏 龚识彦 魏学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国云同志负责“五五”普法日常工作。

        2、经费保障

        “五五”普法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每年抽出经费的1%用于“五五”普法工作。切实确保“五五”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接受监督

        我校“五五”普法各项工作,自觉接受行政部门和其他上级领导部门的监督,严格履行职责,重视社会舆论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答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设立校长信箱,积极受理群众的投诉、控告,依法做好本职工作。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党校“五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2006年9月